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》
發佈時間:2024-08-13 信息來源:国际氢能投资协会
8月11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提出,推進氫能“制儲輸用”全鏈條發展,完善充(換)電站、加氫(醇)站、岸電等基礎設施網路,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,建立健全氫能“制儲輸用”標準。
《意見》明確了主要目標:到2030年,重點領域綠色轉型取得積極進展,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,減汙降碳協同能力顯著增強,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,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和標準體系更加完善,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。到2035年,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建立,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廣泛形成,減汙降碳協同增效取得顯著進展,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準,經濟社會發展全面進入綠色低碳軌道,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,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。

《意見》共提出10項重點任務,包括構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空間格局、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、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、推進交通運輸綠色轉型、推進城鄉建設發展綠色轉型、實施全面節約戰略、推動消費模式綠色轉型、發揮科技創新支撐作用、完善綠色轉型政策體系、加強綠色轉型國際合作。
在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部分,《意見》指出: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。加快西北風電光伏、西南水電、海上風電、沿海核電等清潔能源基地建設,積極發展分佈式光伏、分散式風電,因地制宜開發生物質能、地熱能、海洋能等新能源,推進氫能“制儲輸用”全鏈條發展。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,推進水風光一體化開發。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,保持合理佈局和平穩建設節奏。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5%左右。
在推進交通運輸綠色轉型部分,《意見》提出: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。提升新建車站、機場、碼頭、高速公路設施綠色化智能化水準,推進既有交通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,建設一批低碳(近零碳)車站、機場、碼頭、高速公路服務區,因地制宜發展高速公路沿線光伏。完善充(換)電站、加氫(醇)站、岸電等基礎設施網路,加快建設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。完善城鄉物流配送體系,推動配送方式綠色智能轉型。深入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,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準。加強人行步道和自行車專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。
在完善綠色轉型政策體系部分,《意見》明確:構建綠色發展標準體系。建立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,推進基礎通用標準及碳減排、碳清除相關標準制定修訂,制定企業碳排放和產品碳足跡核算、報告、核查等標準。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,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,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範圍。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,建立健全氫能“制儲輸用”標準。
原文如下:
國家能源局:積極推動氫能在交通、工業等領域的多元化應用
2024年8月11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》。《意見》提出,推進氫能“制儲輸用”全鏈條發展,完善充(換)電站、加氫(醇)站、岸電等基礎設施網路,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,建立健全氫能“制儲輸用”標準。
江蘇省南通市《關於加快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實施意見》發佈
2024年8月11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》。《意見》提出,推進氫能“制儲輸用”全鏈條發展,完善充(換)電站、加氫(醇)站、岸電等基礎設施網路,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和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,建立健全氫能“制儲輸用”標準。